婚姻登记处不仅仅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只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就可以办理离婚。
一、婚姻登记处可以办理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办理离婚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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