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并且双方当事人同居时间在1994年2月1日前,则需要补办结婚证再离婚,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同居时间在1994年之后,则可以自行分开,不需要走法律程序。如果是结婚证丢失,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可以使用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双方结婚证都丢失的,需要补办结婚证再离婚……
没有结婚证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分析。
一、双方当事人没有办理过结婚证
1、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证,且同居时间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前,则属于事实婚姻,需要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如果同居时间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可以自行分开,不需要走法律程序。
2、如果不想补办结婚证,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但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协商离婚,因为没有结婚证,不在婚姻登记机关管理范围内。
二、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毁
1、一方结婚证丢失
A、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结婚证丢失,则可以直接使用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手续。
B、也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
C、不想补办,可以持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婚姻登记处开具婚姻关系书面证明,并加盖印章,持婚姻关系书面证明办理离婚。
2、双方结婚证都丢失
A、双方当事人可以持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婚姻登记处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
B、持双方的有效证件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书面证明,并加盖印章,持婚姻关系书面证明办理离婚。
3、一方不同意离婚
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婚姻登记处要求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并加盖婚姻登记机关的印章。持婚姻关系证明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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